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修理);级别:B级及以上]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修理、改造,范围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证明材料;(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被授权人需提供缴费单位为投标单位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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