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北事业部生产运营用房隐患整改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北事业部生产运营用房隐患整改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507280001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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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北事业部生产运营用房隐患整改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北事业部生产运营用房隐患整改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有效期2年;施工工期为30天,承包方按照公司通知时间进场。
建设地点位于:北京朝阳北路加油站。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其他:(1)本项目设最高价限价:总价为25.80万元(含增值税),含税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本项目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可,不需要邮寄纸质投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https://www.plap.mil.cn/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3)提供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公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模块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模块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融通《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只需要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8)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名称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9)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盖章
(10)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至少1位项目经理(需持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至少1名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供应商出承诺并盖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7-28 17:30:00起至2025-08-04 17:3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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