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4-********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教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供货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生鲜等特殊耗材根据实际需求按期供货。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供货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生鲜等特殊耗材根据实际需求按期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动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监管总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监管总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动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提供财务报告的,必须为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并具有全国统一的二维码的财务报告。 (3)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征、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全过程 (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提供财务报告的,必须为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并具有全国统一的二维码的财务报告。 (3)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征、减征、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全过程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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