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101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总坪及配套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19〕134号、成华发改审批〔2020】234号、成华发改审批〔2021】119号、成华发改审批〔202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20】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八里庄路段外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2.2建设规模:景观设计用地总面积约26571.48平方米,北区公园用地面积20077.85平方米,南区公园用地面积6493.63平方米。主要分为南区公园、北区公园、绿化、给排水、景观照明、电气等;具体详见设计图;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及发包人指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答疑等文件所述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①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②同时,本工程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其相关设计图纸、工法展示样板中所有相关工程质量规定;③如以上标准存在不一致,则以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绿化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工作内容,则合同中绿化工程的合同金额应当满足上述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若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合同包含绿化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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