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服务商采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银大厦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拟入围2家供应商,为上海中银大厦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提供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大厦物业管理处邀标控制价审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首签一年,合同到期前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指合同标的、价格标准、采购数量等均未发生变化)的,采用续签的模式签订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采购人有权每年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得分较低的供应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入围数量:2家,业务份额按抽签序号轮流承接。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作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07-28 09:00至2025-08-04 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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