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分公司无锡市生物制药上游原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信息集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分公司无锡市生物制药上游原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信息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728-06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无锡市生物制药上游原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信息集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乙供设备(含安装)部分,包括PVC管、分纤箱、室内地排等材料及项目设备材料的安装;以及接入调测服务。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145968.27元,含税161945.43元,其中设备费(含安装)含税116536.38元,税率13%,不含税103129.54元;接入调测服务费含税45409.05元,税率6%,不含税42838.73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45968.27元,其中设备费(含安装)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03129.54元;接入调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42838.73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拟采购无锡市生物制药上游原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信息集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乙供设备(含安装)部分,包括PVC管、分纤箱、室内地排等材料及项目设备材料的安装;以及接入调测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实施区域: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份额10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有效期:5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1.4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
(5)登高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劳动合同或响应截止月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件。注:(1)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由持证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2)社保若非供应商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供应商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委托协议等)。(1)、(2)、(3)人员不得复用,原件备查。
1.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信息集成或通信服务类)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1.6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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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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