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嘉祥县司法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59215.69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嘉祥县司法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嘉祥县拥军路1号,嘉祥职业中专守正楼一楼东侧,分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青少年犯罪与预防、未成年保护及自救科普宣传三部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7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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