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新能源产业园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自动化系统采购与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0万元
采购需求:
新能源产业园(九龙镇)地处海陵区西大门,坐落在国家南水北调重点工程──泰州引江河的西岸,是泰州市重点培育的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泰州新能源产业园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内容为新建黄舍中心河闸站1座,设计闸孔净宽4米,泵站排涝设计流量 4.0 立方米/秒,引水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对新能源产业园共6座圩口闸进行改造,主要包括3座圩口闸增设钢闸门、5座圩口闸自动化改造以及西大河闸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新增活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0.5立方米/秒,新(改)建明渠及暗管约330m,整治后塘河328国道以北段约200m 等。
本次采购范围为新能源产业园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自动化系统采购与安装。主要建设内容为:1、黄舍中心河闸站自动化工程;2、三村干河闸、西舍闸、大寨河北闸、通南一支闸以及西大河闸站自动化改造。(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具体货物进场时间,120日历天内完成。因本项目实施受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影响,供应商在成交后需要及时关注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以便安排具体实施计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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