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磁县交通设施智慧化平台项目总承包一期(EPC)已由磁县行政审批局以磁审批审字【2025】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磁县华运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磁县华运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服务交通新基建,建设内容包括前端感知、基础支撑和应用系统三部分。前端感知建设:11条车道无感监测,2条公交线路监测、35个公交电子站牌,121辆出租车监控,2个显示设备建设等。基础支撑建设:基础环境提升包括指挥中心的配套提升;系统配套的存储资源和计算资源;数据底座包含视频交换共享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中台等;业务保障系统包含安全保障系统和运维系统。应用系统建设:公交监测预警系统、普通公路监测预警系统、电子站牌监测系统、无感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交通数据可视化系统、城市交通大数据场景分析模型平台、公共出行服务平台等。建设地点:邯郸市磁县。
(2)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20日历天)。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保证: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磁县交通设施智慧化平台项目总承包一期,主要范围为无感检测设备、无感监测预警系统、云资源租赁、云安全租赁等。需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58.1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9 00:00:00至2025-08-05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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