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XC(请登录)
2.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红岭实验学校(上沙)新华校区食堂扩建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叁角伍分(¥391,252.35)
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贰佰伍拾贰元叁角伍分(¥391,252.35),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532.14)不参与竞争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实验学校(上沙)新华校区食堂扩建工程项目 |
1 |
项 |
具体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网站、“深圳信用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投标人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 ,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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