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采购项目估算为:【 3400 】万元(【含税】),税率 6% 。采购嘉兴 - 南京局向的定制化电路传输服务建设,包括线路选择及 4 年维护服务,传输需求量详见下表:
局向 |
服务描述 |
需求量( G) |
嘉兴 - 南京 |
嘉兴嘉善机房 - 仪征腾 讯机房 |
8400 |
嘉兴嘉善机房 - 南京学 府机房 |
8400 |
|
嘉兴嘉善机房 - 南京江 宁机房 |
8400 |
1.2 具体计费模式按照传输服务公里和节点进行计算(预估公里数为 2300KM ,预估节点数为 26 个)。
注:以上数值仅供参考,具体以投标人设计线路的实际公里数及节点数为准。
每月结算金额 = 实际公里数 * 结算单价(传输服务) + 实际传输节点服务数量 * 结算单价(传输节点服务) - 当月考核扣减。
1.3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4 年,若框架合同有效期满,但采购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上限金额,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最长 6 个月)。若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1.4 ★ 线路建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电路通路建设。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 1 个,中标份额 100% 。
1.6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 中标份额】。
1.7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32075471.69 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 1 个合同金额 50 (含)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线路维护服务、网络服务或信息服务类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提供 a 、 b 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 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 b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b) 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8 月 18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18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18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 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 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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