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塔区人民医院购置临床设备(延安市宝塔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骨密度仪、肺功能检测仪、便捷式B超、医用诊断屏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塔区人民医院购置临床设备(延安市宝塔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塔区人民医院购置临床设备(延安市宝塔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4年,每年度一份,包括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记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
⑥2025年至今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⑧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⑩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⑪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每天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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