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0MWh工商业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一期)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广德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2505-341822-04-05-883171;
1.4招标人: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0MWh工商业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一期)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DS-GC-GK-2025078;
2.3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
共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0MWh工商业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一期)项目一标段、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0MWh工商业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一期)项目二标段、广德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0MWh工商业储能资源开发及总承包(一期)项目三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一标段为GDS-GC-GK-2025078001;二标段为GDS-GC-GK-2025078002;三标段为GDS-GC-GK-2025078003。
2.5建设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广德市境内;
2.6合同估算价:297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为990万元、二标段约为990万元、三标段约为990万元。
2.7计划工期:3个标段均暂定约180个日历天(总工期内确定投资的项目均属于合同内的项目,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完成),单个备案项目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具体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系统内投标函填写180个日历天;投标函附表内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请各投标人自行填写,总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在广德市建设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均由中标方自行开发,并完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资源开发、方案设计(含项目建议书)、设备采购、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并网接入、地方关系协调等,以及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第三方权威检测及检测报告、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并网运行的性能考核验收、电能质量和功率因数达到供电部门的考核要求、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配合虚拟电厂接入,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1)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如下:高压并网项目:1.1元/Wh;低压并网项目:0.99元/Wh。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本项目中单个项目是否实施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根据实际变压器配置设计方案可以实现10kv以下并网的则为低压并网项目,否则为高压并网项目,如有调整,以相关主管部门发文为准;即便在合同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需的(包括对外电网原供电系统造成电压电流波动或功率因数下降等不利影响而应该增加的所有费用),则均属于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2)质量标准: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推两年内,施工单位完成过一个(含)以上供配电工程或者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施工业绩。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如不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中标人在考核期内需完成招标人投资要求的每季度不少于2.5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并网验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格式”内添加“承诺函”,未提供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招标人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附件2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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