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投资主体优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1.2 招标人: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2025-08-5079
2.5招标范围: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联合仓库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联合仓库平面尺寸约为119.72*96.20米,檐口高度为6.0米,屋顶面积8382㎡,联合仓库结构形式为排架结构。本项目拟计划在联合仓库屋面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及附件设备,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及附件设备的总重量不超过15kg/㎡(0.15kN/㎡)。
本项目为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屋面光伏投资主体优选项目,厂房目前已经建成 5 栋建筑,拟利用已经建成的1栋-联合仓库及厂区内24车位作为场地,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约600kWp。厂区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按折扣比例供招标人使用,同时投标人承担厂区分布式光伏电站25年运营期所有运维服务。本项目建设投资由投标人承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立项审批及备案、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光伏电网接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六安市集中示范区长淮路 1234号。
2.7计划工期及运维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建设完成并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报告。运营时间:自项目取得并网验收报告之日起25年。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者同一标段)参与本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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