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T(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临床医用耗材;
3.预算金额:300.00万元;
4.最高限价:一标段:70万元;二标段:23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
标项编号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临床医用耗材 (一标段) |
JLTY-2025080-1 |
70万元 |
临床医用耗材采购 (见采购需求) |
临床医用耗材 (二标段) |
JLTY-2025080-2 |
230万元 |
临床医用耗材采购 (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响应产品必须包含在响应人的许可范围内。
3.2.2响应产品非响应人所有或制造,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从制造商到响应人授权层级关系必须明确,逐级授权,且下一级授权日期及授权范围不得超过上一级授权有效范围。
3.2.3国产产品:响应人与制造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其间所有单位需提供相关相应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保证、授权书等);进口产品:视注册证上标明的代理机构等同于国产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从代理机构开始发起,若第一级授权未从代理机构发出的,需提供海外生产商给予第一级授权单位的原文授权。
3.2.4需提供响应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文件。
3.2.5需提供响应产品检验报告,若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报关单。
3.3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中的每个包号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号(依据项目包号顺序确认中标包号)。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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