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2025年至2027年环保制度管理服务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4110。
3、施工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采购内容
采购人采用全委托和协助指导方式,成交人负责含检测检验费用、咨询费用、环保专家费、利润、税费、用于收集相关资料、实地调研产生的人员费用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应有的费用;
成交人根据国家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要求和相关环保文件对采购人日常运行的环保制度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并执行年度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污染物采样监测工作,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检工作,完善业主的环保管理制度;
成交人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如下表所示)和采样计划,与采购人协商采样时间,定期到现场取样监测,并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环境监测报告;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位置 |
点位 |
监测项目 |
频次 |
1 |
废水 |
污水排放口 |
1 |
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 |
每月 |
2 |
冷排水 |
4 |
余氯、水温 |
每季度 |
|
3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1 |
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
每季度 |
4 |
有组织废气 |
火炬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每年 |
5 |
无组织废气 |
上风位、下风位 |
4 |
非甲烷总烃、NOx |
每半年 |
厂区内 |
2 |
非甲烷总烃 |
每半年 |
||
6 |
噪声 |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 |
4 |
噪声 |
每半年 |
4、成交人每季度安排环保工程师前往企业现场,对全场范围作环保检查,对现场设置、台账管理等内容进行阶段性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隐患及不符项,整理出检查报告,对隐患的情况、依据、整改进行详细说明。以模拟环保执法检查形式,通过模拟“环保执法检查”查缺补漏,促进环境保护提档升级,夯实企业环保管理基础;
5、成交人邀约环保专家,每年举行两次环保培训,选取采购人关心的环保领域主题(固废管理、环保迎检、法律法规等),为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进行环保专项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并根据企业现状及日常运营的疑难点提出针对性建议;
6、成交人每年两次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指导并协助采购人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应急物资,组建应急队伍,提高业主应对环境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7、成交人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一企一档”服务),整理并归档环保手续、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记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固体废物文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文件;
8、成交人协助采购人申报与录入其他相关环保局、港务局网站的登记信息。对于政府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需要进行指导和协助整改,采购人有需求时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协商和到现场进行整改等工作。
六、项目要求
1、成交人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及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检测要求,及时进行污染物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2、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六章要求,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现场管理工作,常规环保巡检频次1次/季度。
3、成交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内容,邀约环保专家现场指导2次/年,通过法规宣贯,提升企业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完成建立环保“一企一档”制度。
5、成交人根据《突发环境事情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第十五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5号)第五章、《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等文件规定,协助采购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管理要求,制定环境应急演练报告,年度完成两次应急演练工作。
6、成交人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环保局、港务局网站的登记信息。对于政府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需要进行指导和协助整改,采购人有需求时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协商和到现场进行整改等工作。
7、成交人采样人员到采购人现场进行采样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8、成交人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任务周期内完成采样工作。
9、成交人建立联络人制度,保证能及时有效与项目委托方沟通协助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明确需要采购人配合完成的工作,定期汇报项目进展与阶段性成果,听取采购人对项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复项目委托方对项目中的疑问或咨询等。
10、成交人分析现场巡检工作涉及的内容、充分做好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细化核查巡检要求与巡检内容、建立沟通合作群,及时沟通指导解决巡检过程出现的问题,明确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等,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与完成。
11、成交人需具有省级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证,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认证。
七、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报价人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报价人的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环境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合同需提供首页、签章页及其他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