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96(万元)
6、最高限价:696(万元)
7、采购需求:
为医用耗材供应商网络介入和维护,为供应商耗材提供从采购、入库、上架、分拆贴码、配送、对账,结算、跟踪、数据分析、追溯全方位服务,预算金额仅为年度预估发生额,中标服务商向第三方物资供应商收取的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费,高值耗材服务费率不得超过其供货价值的3.8%;低值耗材服务费率不得超过其供货价值的2.7%;检验试剂的服务费率不得超过其供货价值的1%。其中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及其他非带量采购产品单价低于2元的产品不收取服务费。(服务费=实际医用物资供应价值*成交费率),报价详情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三年;(2)项目实施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项目全部实施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不超过3个月(从签订合同投入运营且项目升级改造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面对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3)监利市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承诺+信用制的资格审核办法,供应商提供《监利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可以替代以下资格审核材料:①符合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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