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民政局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改革局以《尚志市发展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民政局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4〕193号)文件、《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民政局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尚发改发〔202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资金匹配,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民政局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尚志市殡仪馆院内南侧,原锅炉房位置。
2.3建设规模:新建一栋总建筑面积5111.32平方米的骨灰寄存堂建筑,其中地上4793.85平方米,地下317.4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13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3,000,064.3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全部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上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全部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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