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段正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正安县经贸局(正安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7-520324-07-05-15253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正安县鼎安智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正安县各镇、乡、街道共计新建31处地点充电桩159台,总功率21960KW
2.2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含方案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8月20日13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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