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硫酸镁废水区域气浮除油采购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3、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410万元(含税)。
4、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硫酸镁废水区域气浮除油采购,包含一体式溶气气浮除油器6套,溶气罐6套,溶气泵6台,压缩空气系统1套,刮渣机构6套,溶气释放器6套,走道扶梯6套,超声流量计6套,配套控制柜及控制系统、连接管道、管件、阀门、自控仪表阀门等。负责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1 |
一体式溶气气浮除油器 |
6套 |
2 |
溶气罐 |
6套 |
3 |
溶气泵 |
6台 |
4 |
压缩空气系统 |
1套 |
5 |
刮渣机构 |
6套 |
6 |
溶气释放器 |
6套 |
7 |
走道扶梯 |
6套 |
8 |
超声流量计 |
6套 |
9 |
控制柜及控制系统 |
根据设计计算配置 |
10 |
配套连接管道、管件、阀件等 |
根据设计计算配置 |
11 |
自控配套仪表阀门 |
按需配置 |
5、供货期及质保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的废水除油设备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清晰可见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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