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31 09:00:00
1.询价条件
本采购项目随州市曾都区清水河系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周转材料租赁(物资名称)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目前准备实施随州市曾都区清水河系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水河干流治理,范围为桃园河水库溢洪道尾水渠与清水河交汇点至洛阳镇中心小学,桩号1+379-7+262全长5.883千米,河道疏挖扩宽、清淤疏浚及环境整治;清水河支流治理段为刘家店河、骆家畈河入河口,治理长度各300米,清水河水库下游清筑城村原河段疏挖整治1.5千米,新建撇洪道1.07千米,拆除重建跨河桥梁21处,新建漫水堰4处,新建2座拦河闸。
2.2询价范围和询价清单
2.2.1询价范围:随州市曾都区清水河系统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周转材料租赁
2.2.2询价清单:详见询价文件清单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
2.2.4交货日期:以我司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对应)供应产品或品类。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租赁业务,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截图;
3.4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跟踪体系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经审查供应商无失信、无重大违规、无重大违约及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假冒国企等负面情况。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记录、国资委风险查询记录。
3.8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9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10供应商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正式员工以满足自身管理、物资供应等需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员工近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非本单位名义缴纳的无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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