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江声中学(采购人名称)的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江声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江声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XTZX-QY-25070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预算:2040000元/年,两年合计4080000元。
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以和招标人签订的日期为准。
3、服务承包范围:负责提供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江声中学内学生和教职员工供餐服务,主要服务要求有饭菜制作、用餐餐厅卫生服务,同时负责食堂的厨房卫生消杀、餐具清洗消毒、配餐菜品留样检测及食堂人员管理等工作。现学校在校学生约3100多人,教职工约300多人,早餐约3000人用餐,午餐约为3500人用餐,晚餐约3000人用餐。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本食堂不可对外经营。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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