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上海庙能源公司/上海庙发电公司一期、二期雨排水提升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697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庙能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庙发电公司”),两公司合署办公(以下简称“上海庙公司”),实行“一个党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基地内,西北距银川市约45.0km,东距鄂托克前旗所在地约95.0km,交通方便。
上海庙公司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带,降水量少而不匀、风大、寒暑变化剧烈的特点。原设计年最大降雨量417.2mm,一日最大降雨量80.4mm,厂区建、构筑物雨水先排至周围道路,然后经厂区道路汇集后就近排出厂外。暴雨降水期间厂区存在排水不畅及部分区域积水问题,严重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上海庙公司雨排水提升治理项目的任务是全面提升厂区内雨水排放系统的效能,确保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能够有效排除积水,保障设备安全和生产稳定。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二期雨排水提升治理项目范围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调试,竣工移交,考核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土建施工或改造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厂土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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