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02 10:30:00
中咨集团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水稳碎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已建设成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要的碎石及机制砂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经理部。
2.1项目概况:
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3标项目由中咨集团和海南公路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承建,线路长12.16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峨蔓互通、洋浦港互通、分离立交、通道、天桥、平面交叉、环保工程(含声屏障)、其他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全线安全设施、道路监控设施、通信设施、通信管道、供配电设施、临时工程等,合同工期1080日历天,合同额16.72亿元。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水稳碎石。碎石数量为35.00万吨;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2.3样品收件地址:洋浦疏港高速SG03标项目试验室(儋州市三都街道新塘边村);样品量30kg;外面装粘贴标识标牌,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地、产品类型(规格)、投标人名称等。每个供应商不得提供两个及以上不同石场样品,样品现场试拌后签发试拌结果文件。
因铁尾矿加工的碎石比重较高,本次投标禁止铁尾矿加工的碎石参与投标,如有则投标无效。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1.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
质量标准: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水稳碎石的质量、级配、含泥量等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个建设项目的(2021年至2024年)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
3.1.6履约信用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各级公司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1.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保卖方案及措施。
3.2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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