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内容: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2、项目概述:现履行的乙酸钠补充合同将到期,为保证振兴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保障乙酸钠药剂正常供应,国津公司需自行采购乙酸钠药剂。现启乙酸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3、招标范围 :国津公司乙酸钠药剂采购,2年量。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择乙酸钠药剂供货商,负责公司振兴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药剂的供应和售后服务。结合生产计划,乙酸钠药剂两年预计采购量4800吨。 处理规模、来水量等影响因素变动时,采购量可适时增加或减少,并据实结算。 5、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两年,中标后先签订一年合同,若项目存续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合同执行期间,若招标人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涉及违约及赔偿责任。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考虑合同终止带来的风险,中标后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3604)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所投药剂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原料采购合同:2024年度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年冰醋酸或纯碱的采购合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公司名称的厂区标识物、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图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该报告须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一年内出具的,且药剂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中药剂指标的要求(报告应为一份完整的报告,且报告上应印有 CMA 认定标志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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