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礼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礼发改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礼泉县体育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礼泉县兴华街东段体育中心内;
2.2 工程规模:礼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7806 ㎡,其中地上5084㎡,地下2722㎡,地上主要建设健身器械区、球类运动区、操课及舞蹈区、儿童活动区及游泳馆区,配套建设停车场及室外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8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05450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礼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编号: E6104003516qey8x8aa4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所有监理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礼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标段名称:礼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陕西省或咸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7-28 00:00起至2025-08-02 00:00从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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