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简介: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辖属同城各营业网点及省内二级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襄阳、宜昌、黄石、鄂州、十堰、荆州、黄冈)提供普通会计凭证印制服务。
1.2 服务有效期:有效期1年,如果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价格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价格有效期将自动顺延12个月,自动顺延次数为2次。
1.3质量目标: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4入选供应商家数:2家。具体业务实施数量以实际项目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具体项目、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的实际采购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投标人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10.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金融行业企业或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印刷服务业绩。
11.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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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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