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POST-GC-2025018
三、项目概况:为保证邮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房屋、营业生产场所、寄递收投场所、处理中心等正常使用,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2名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额80万元;两名中标人的成交份额:第一中标人为55-65%,第二中标人为35-45%。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元) |
*报价要求(折扣率) |
价格分权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七星大楼4-5楼零星维修、各金融网点零星维修、自有资产零星维修、西区邮政大楼水电、各经营部揽投部零星维修 |
800000 |
≤93% |
100% |
日常零星维修、10万元(不含)以下零星工程 |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地址:新昌县分公司邮政大楼及所属网点、寄递营投部、其他自有房产等;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扣率≤93%,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结算依据
(1)5万元(含)以下日常零星维修,中标单位根据实际维修情况由甲方审核定价后进行结算,按季度进行结算。
(2)5万元(不含)--10万元(不含)以下零星工程:工程内容按实结算,套用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法。
(3)工程量:工程量有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计算,无施工图纸的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并经业主审核后按施工图纸计算,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业主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
(4)单价计取标准:采用工料单价法,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费率按照中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算,定额人工单价、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工期的信息价平均值(《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计取;无价材料或无计价依据的子项内容按经招标人签证的市场价为准。
(5)人工价格:人工单价根据“任务委托书”签发月的信息价平均值(《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计取,均为含税单价,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
完工维修项目结算按计价规则及下浮率结算。所有工程量按实际计取,最终以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
3.材料供应和单价:
(1)根据“任务委托书”签发月的信息价计入,有信息价格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有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依次套用《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中绍兴地区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预算编制时期的材料价格进行补差,差价只计取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材料费纳入总价下浮。
(2)无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市场实际在采购前予以审计签证确认,并以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签证价格纳入结算总价下浮;
(3)甲供材料、设备不计主材价,中标人在结算时只计相关材料、设备的采保费、二次搬运费(投标人需另行注明费率,最高不超过1%)。
4.需招标人确认并能调整结算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招标人提出变更的)、材料价格确认单(招标人要求调换材料或品牌的)、图纸会审纪要,未经招标人确认均不得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
5.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取费标准约定:
(1)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按定额中值计取。
(2)组织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定额中值计取。
(3)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单独装饰工程、《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92号)文件规定计取。
(4)若相关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
6、结算凭证:中标单位须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若存在中标单位因政策原因税率不为9% ,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其他费用:工程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由采购人承担。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工程审减率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总价合同/ ?固定折扣率
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报价折扣率
(四)服务年限:2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技术规范:符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准》(Q/YB 0050.1-201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准》(Q/YB 0050.3-2013)。
3.时限要求:城区及城郊1小时内,乡镇农村网点2小时内,紧急情况1小时修复。
4.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分公司。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6 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0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6日9:00:00至2025年8月1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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