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小池滨江新区江北工业园取水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检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8、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①(旧证)或②(新证):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须涵盖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设备安装等检测范围);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项专项资质;
(4)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23时59分……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小池滨江新区江北工业园取水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检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8、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①(旧证)或②(新证):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须涵盖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设备安装等检测范围);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项专项资质;
(4)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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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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