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11-231226-04-01-90000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70%,自筹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棱县繁华大街364号
2.3建设规模: 建设浅圆仓15座、平房仓2栋;配套建设机械库、箱式变电站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建筑面积:16745.1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0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478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浅圆仓15座、平房仓2栋;配套建设机械库、箱式变电站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30097838.97元
2.9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的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4提供投标人为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