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GJ
2.项目名称:相山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跟踪审计
3.预算金额:约15万元
4.最高限价:0.58%(费率)
5.采购需求:相山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总投资约300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609.3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实施凤翔沟排涝站新建(汛期后);2.凤城路片区排水管网完善提升;3.园区排水管网清修复;4.淮海西路、温州工业园等积涝点整治;5.S411北侧排洪沟疏通(零碳南侧排水沟);6.完善雨水排水管网末端排口截流及单向阀设施(凤冠路与洪碱河交汇处、凤冠路与湘西河交汇处);7.徐淮阜高速下穿雨水管(金冠二期);8.完善雨水排水管网末端排口截流及单向阀设施(凤云路与申家沟交汇处、凤霞路与湘西沟交汇处、凤竹路与湘西沟交汇处);9.相西河东侧完善管网及一体化泵站等。详见采购需求。审计费用约13万元。
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施工图优化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核、进度款复核、竣工结算审核,以及提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投资效益评价,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算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最后结算审核报告须进行三级复核。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日常咨询服务。按照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竣工结算审核工期,每月施工总承包单位报进度后7日内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并出具核定报告书;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结算相关资料后9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 2025年8月1日……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 月 5日15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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