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2025年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6-
10标段)已由晋发改审批函〔2024〕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补助
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2025年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人工造林6-10标段)
项目编号:SXZRHC-2025-0701
项目地点:交口县、石楼县
项目规模:本公告招标规模为人工造林1.2万亩。
投资预算:项目本批次标段总投资1778.4645万元
工期要求: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管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划及设计标准
招标内容、范围:人工造林施工1.2万亩,包括造林地清理、整地、栽植苗木、抚育措施(锄草
扩穴、补植补种等)、管护及科技应用等。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如下:
标段6人工造林0.3万亩
标段 人工造林0.2万亩
标段8人工造林0.2万亩
标段 人工造林0.25万亩
标段10人工造林0.25万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的在职人员、退休后三年内的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担任法人代表、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等职务的公司
不能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 月 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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