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6年-2028年物流中心叉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3.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6年-2028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物流中心叉
车维修维保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6年-2028年物流中心叉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2026年-2028年物流中心叉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 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 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无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的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以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
8.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宿迁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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