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项目(四标段)水利液压坝及泵站闸门等(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项目(四标段)水利液压坝及泵站闸门等(暂估价部分)(招标项目编号:D32……),建设单位为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为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项目-火山河截污工程0.5万m3/d、瓦窑河截污工程1.0万m3/d中的水利液压坝及泵站闸门等(暂估价部分)。
2.2 项目编号:ZLZ……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2.3.1招标内容: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项目-火山河截污工程0.5万m3/d、瓦窑河截污工程1.0万m3/d中的水利液压坝及泵站闸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明细)。
2.3.2招标范围:根据土建结构设计条件和所供货物自身特点配合深化设计图纸,土建工程施工配合,货物生产、包装和供应,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及试运行,运维人员岗前技术培训,其他相关售前和售后服务等。
货物装车和运输由投标人负责,货物卸车和保管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货物安全均由投标人负责。
2.4 交货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1年
2.7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信誉;
3.2投标人须具备采购货物的生产能力且具有有效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水利部质监总站查询);
3.3投标人须是具备履行本项目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商及代理商;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近五年来,在招投标活动或其它商业活动中不得有因行贿、围标串标、造假或其它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8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的已完工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以清晰可辨认的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设计配合、施工配合及调试配合等技术能力。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项目合同金额在120万元以上(含)的用于北方地区的液压钢坝类(包括底轴钢坝或合页坝或钢坝闸等同类设备)的供货(以清晰可辨认的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或已完工项目液压钢坝类(包括底轴钢坝或合页坝或钢坝闸)长度≥30米且高度≥1.5米的液压坝的供货(以清晰可辨认的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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