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标的
1.项目标的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含税/人民币) |
中山市红塔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学校2025-2027年饮用水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18.90万元 |
投标人必须对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单位:中山市红塔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近年来资信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23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五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五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具体请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首页后,在“高级检索”“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栏输入投标人名称,然后点击“高级检索”,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再点击下方“检索”,可以查看所有与该公司相关的刑事案件;如有涉及该公司行贿的案件或事实,都应当列入查询结果】,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并附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需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视为没有上述记录。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说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补充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资格声明函)
8、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9、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7月24日9:00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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