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万峰湖景区红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备案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5-522301-04-01-5440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兴义市万峰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则戎镇长冲村;
2.2投资概算:49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6085平方米,新建茅草屋20栋2160平方米;改建游客中心1692平方米,管理服务用房2140平方米,公厕93平方米;购置游船、桨板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本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补充文件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资质、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贰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09:00时至2025年07月31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 月 08 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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