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4,741.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大门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4,741.7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教育用房施工 |
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大门维修改造项目 |
1(栋) |
详见采购文件 |
3,974,741.7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大门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大门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预留: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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