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散湿盐装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计划对散湿盐装车作业岗位进行劳务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散湿盐装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921)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散湿盐装车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装卸搬运等相关范畴,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确认条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被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两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 2025年07月30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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