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C装置排气洗涤塔(01AS-601)采购项目询比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目前公司PVC装置排气洗涤塔(01AS-601)腐蚀泄漏,无维修价值,需采购新设备一台,原设备材质无法满足现工艺工况,材质由玻璃钢升级至CS+PTFE 。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170万元整
实施地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2、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
3、质量目标:
3.1、应符合“氟塑料衬里设备工程技术规定(文件号:00-32-0000-46-003-1)”的要求。
3.2、质保期(最低要求):自设备运行始12个月为质保期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具有钢衬PTFE塔器的制造业绩(单台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供货内容等)。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填)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7-23 23:59至2025-07-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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