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会计凭证递送外包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安全、合规的银行会计凭证递送服务,包括定时收取、配送、交接及应急处理等全流程服
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会计凭证递送外包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会计凭证递送外包服务: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
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资信证明须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响应
人公章,新设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4.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为金融机构提供过会计凭证
传递服务的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
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
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服务态度良好,凭证递送及时,操作规范,未发生相关声誉风险。指定有合法资质及相应
服务能力、经验的专业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
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
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
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
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
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3 09:00到2025-07-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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