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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5年第40批集中招标公告
 
地区:上海 日期:2025-07-23 资质要求:测绘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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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上海电力2025年第40批集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调度交换设备采购

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照明灯具设备采购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安全稳定专题研究服务

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进厂道路及临建场地整治施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生产准备用集装箱房租赁

预计2025年9月1日(集装箱房安装完毕)起至2026年8月31日,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另外预留120日历天灵活使用租赁。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
(元)

1.

40-0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

1批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包括1台2.5G华东网光传输设备、1台10G华东网光传输设备、2台2.5G上海市网光传输设备等。





规范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
地内国家
电投上海
电力漕泾
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
项目施工
现场(车板)

1000

2.

40-0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调度交换设备采购

1批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调度交换设备采购,包括1套调度程控交换机(256线,含2个调度台、1套数字录音设备等)、1套生产调度设备(含1个调度台)、1套生产管理设备、1套输煤扩音呼叫设备、2套通信电源设备、1套IAD接入设备(8用户,含2部调度电话单机)、音频配线架及各类辅助设备等。







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上海化
学工业区
的发电基
地内国家
电投上海
电力漕泾
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
项目施工
现场(车板)

1000

3.

40-0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照明灯具设备采购

1批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照明灯具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照明灯具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等。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上海化
学工业区
的发电基
地内国家
电投上海
电力漕泾
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
项目施工
现场(车板)

1000

4.

40-0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1批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取水隧道全长约2200米、排水隧道全长约1200米,根据项目批复、主管部门行业意见及专项监测的相关要求,进行取排水管道盾构施工穿越海堤专项监测项目。



技术


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外大堤范围内

1000

5.

40-0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安全稳定专题研究服务

1批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安全稳定专题研究,提供控制系统专题研究及报告,内容深度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的规程、规定要求。







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0日,若有顺延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

1000

6.

40-0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进厂道路及临建场地整治施工

1批

场地障碍物拆除及废弃物清理;进厂道路及临建场地地坪硬化约3000m2;临建用房整修整治约1200m2;场地用电上水下水通讯接入;场地周界安防及视频监控等。







   

1000

7.

40-0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生产准备用集装箱房租赁

1批

根据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生产准备的实际需要,租赁集装箱房120个(暂定),其中60个集装箱房的租赁时间为365日历天,另外预留120日历天灵活使用租赁期;其余60个集装箱房根据生产准备的实际需求灵活使用,以上集装箱房均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实结算。服务内容包括集装箱房的安装前测绘、运输、安装、租赁及拆除等。集装箱房应为次新及以上A级环保活动房,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500kV及以上出线电压等级发电厂或省级及以上电网涉网系统通信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出线电压等级、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如有,含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2.所提供产品需取得国家或行业级产品技术检验部门的试验合格报告;1.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500kV及以上出线电压等级发电厂或省级及以上电网涉网系统通信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出线电压等级、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如有,含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2.所提供产品需取得国家或行业级产品技术检验部门的试验合格报告;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应满足华东网调涉网设备的技术要求,若投标产品近5年内无华东电网(含江苏电网、浙江电网、上海电网、安徽电网和福建电网)使用业绩,应提前取得华东电网对该投标产品满足其技术要求的书面确认,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调度交换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火力发电厂调度交换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如有,含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应满足华东网调涉网设备的技术要求,若投标产品近5年内无华东电网(含江苏电网、浙江电网、上海电网、安徽电网和福建电网)使用业绩,应提前取得华东电网对该投标产品满足其技术要求的书面确认,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照明灯具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新建火电厂整体照明灯具设备供货且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盾构施工穿堤专项监测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近5年内至少1个破堤开缺专项监测服务业绩或服务内容包含水平及坚向位移监测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若完工需提供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系统安全稳定专题研究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近5年内至少1个500kV及以上出线电压等级电网系统安全稳定研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若完工需提供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进厂道路及临建场地整治施工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电力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明确建筑面积的施工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生产准备用集装箱房租赁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1个国内环保集装箱活动房(包括各类工业、民用次新及以上A级环保集装箱活动房)租赁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如有,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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