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漳平市鸿盾金融物流基地建设项目800kVA配电工程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 F0202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平市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代建单位(龙岩市土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西路福祉阁公园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漳平市鸿盾金融物流基地建设项目800kVA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变配电工程设备安装及施工、管网土建工程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7009元(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漳平市鸿盾金融物流基地建设项目800kVA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变配电工程设备安装及施工、管网土建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607009元(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取得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0700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317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且顺利送电和使用,本项目竣工以所在地电力公司验收合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44号),并满足 (闽电监资管(2012) 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0:00:00至2025-08-05 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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