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施 工 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审循化投资【20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良村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为 5 万 m³/d,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设备更换;(二)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设备更换;(三)水解酸化池设备更换;(四)生物反应池清淤及污泥外运处置851.43m³;(五)高级催化氧化站设备更换;(六)臭氧制备间设备更换;(七)曝气生物滤池设备更换;(八)生物除臭系统改造;(九)气浮池更换潜水离心泵3套;(十)厂外管道及水质监测站,建设取水井、缓冲井、阀门井各1座,购置临时水质监测站配套的采样仪、检测仪以及空调等设备;(十一)1/2/3号配电室、办公楼2119.18 m²屋顶防水更换;(十二)电气自控等其他配套附属设备改造。 2.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良村南污水处理厂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4.工期:9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本项目最高限价:33789135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4 08:30:00 至 2025-08-15 08:44:5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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