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2025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响应单位应具备杭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响应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照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未填)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填)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运输设备要求:所投入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为 3.8 /3.85米轻型自卸货车,荷载量达到 5m³ 。供应商需提供1辆及以上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与车辆所有权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应明确租赁车辆的型号、荷载量等参数信息,行驶证或租赁合同中的车辆信息须与本项目要求一致。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7-24 00:00至2025-07-31 23:59。(不得少于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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