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干线航道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及竣工前养护检查指导意见研究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HD-PJ-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和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两部分。
1、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工作
根据《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要求:“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评价应一个水文年进行一次。”拟开展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检查与技术状况评价工作。
2、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开展竣工验收前养护检查既是工程质量的“最终防线”,也是权责交接的“分水岭”。在开展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前,有必要先期制定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统一检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检查机制,有效减少纠纷,实现工程从建设期到运营期的无缝衔接。
2.2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主要为对无锡市辖区范围内约200公里的省干线航道开展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变形沉降观测和技术状况分析评价,其中巡视检查重点针对护岸整体稳定性、构件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外观检查,现场工作完成之后编制形成《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养护综合检测及评价检测报告》。同时,开展竣工验收前养护检查的研究工作,最终起草制定《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2.3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经甲方确认通过止(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
(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
2.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a.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即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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