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下辖网点办公家具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分行目前下辖总计46家经营网点(含分行营业部及社区网点),为了配合网点装修改造及更新,满足现代化网点运营的使用需求,改善办公环境,加强员工关怀,及时新增配置高质环保的办公家具或完成新老办公家具之间的更新迭代,需要选定资质良好、经验丰富、业务稳定的优质办公家具生产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故现拟对办公家具采购供应商进行入围招标,计划入围数量为3家。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预算上限为80万元,在约定有效期内费用不得超出本预算上限,超出后需另行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3.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7 须提供投标声明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8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有1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是框架协议的,服务期限应在一年以上;如是单次采购的,单个合同金额应超过20万元)。
3.9 须具备自有工业厂房及生产设备,提供厂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20:30至2025年7月29日20:30……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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