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等内容。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的;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雨污水泵站维修改造100万以上(含100万)的项目业绩;
注:①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4、具体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10时00分。
五、开标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经济标。
六、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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