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42万元4.最高限价:4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5.招标需求:华东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校服采购。学生约457人代购校服,包含西服套装、衬衫、T恤、长裤、冲锋衣、棒球衫,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6.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校服的量体、制作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通过招标人的验收。7.质量要求:校服须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和《服装类三包规定》。8.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包含但不限于纽扣、拉链等配件的维修、更换。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投标时需根据校服样衣提供投标样品,投标样品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注: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所提供的实物样品,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样品:投标人须提供项目需求中样品图片一致的实物样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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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e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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