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和县农产品深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管批2025)51号、永审管批(2025)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永和县坡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改造1座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5000平米,改造后功能为糯玉米、酸枣、红枣蜜饯、月饼等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制冷、工艺等专业改造设计及消防改造设计,满足三家入驻企业使用同时满足消防要求;改造及新建室外管网、污水处理、消防控制室(综合办公楼内,满足本次改造后园区消防要求)、消防水系统(现有消防水池及泵房改造扩容)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地址:永和县坡头乡坡头村新型能源工业产业集聚区农文旅融合产业园。
2.4计划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1756.23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技术负责人。
3.6信誉: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场主体”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投标单位、单位法人、项目经理)。
(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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