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请登录)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医疗综合楼(550床)、锅炉房、液氧站、高压氧舱、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约54590平方米。
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约3.978308亿元。
4、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
5、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预算金额:160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正式、完整、合格的《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交付委托方为止。
7、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对工程合同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核;对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方式的审核;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变更、签证、隐蔽工程等)的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审核的对象为该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相关单位。审核时段为从控制价审核开始,至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正式、完整、合格的《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交付委托方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其他组成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所有项目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最近一年(2023或2024年)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相关失信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18:00时至2025年7月27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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